-1-《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附54问)编印说明为帮助广大农村宅基地工作者学习、掌握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和政策,我们编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问答》从宅基地基本政策和宅基地取得、使用、流转、退出、监管等方面,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践情况,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旨在提供学习研究宅基地法律政策、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辅助参考,不作为直接政策依据。由于农村宅基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将随着实践的发展对《问答》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编者2020年3月第一部分基本政策1.什么是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2.农村宅基地在土地分类中属于哪一类?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土地分类的方法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按照201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进一步分为耕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12类。其中,农村宅基地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