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将“社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作为未来五年江苏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江苏社会治理发展的精准性、系统性和综合性要求,又深刻揭示出新征程全省社会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动力和实现路径,为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显著提升社会治理主体效能。主体是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核心资源。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显著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彰显,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十三五”时期,江苏率先实现网格化治理省域全覆盖,社会治理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十四五”规划建议要求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才能全面激发社会治理的主体效能,系统化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强化政治引领,为社会治理提供正确的方向;强化思想引领,为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武装;强化组织引领,为社会治理提供体系保障。二是以推进机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健全强有力的行政执行系统,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统筹协调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运行机制,打造权责平衡、环节畅通、协同有序的政府治理网络。三是激发全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社会治理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