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这是我国地方立法中的重要环节。为提高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国各省(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措施,目前已普遍推行的法规审查指导工作就是其中之一。法规审查指导就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在报批法规的草案阶段加强对相关地方立法主体的指导,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法规通过前,从而建立起一种“通过前指导、通过后审查批准”的工作程序,对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具有切实作用。在实践中,法规审查指导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法规审查指导工作必须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作为首要任务,对每件报批法规,都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坚决避免和纠正立法“放水”。一是内容上,报批法规不得超越立法权限,不得违反上位法规定,不得违背上位法立法目的、原则、精神。二是程序上,报批法规的提出、审议、表决和报批程序要严格遵循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坚持加强立项统筹。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