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以空间为场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可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空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要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的路径,以空间为场景开展法律资源的整合,提供贴近需求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空间服务”的现实意义空间重组过程中转变服务方式的必然选择。公共法律服务同其他实践活动一样,必然在具体的时空维度下进行。在现代化条件下,时空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空间转向”,表现为以空间优先于时间的空间化思维方式。新型城镇化和城市更新,也是大规模的空间重组的过程,人们的生产、生活与空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这就要求我们关注空间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中的地位,用空间思维来谋划体系建设中的资源配置、产品供给和质效提升。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场景化的内在要求。在不同空间场景下,法律服务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在社区,人们关心的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服务合同关系;在商区,人们关注的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商品买卖合同关系。“空间服务”围绕不同空间场景下人们法律服务诉求,通过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将不同功能的法律服务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形成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