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4号)和《益阳市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办法》(益政办发〔2015〕6号)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台帐反映全局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的主要凭据和载体。第三条安全生产台帐分为综合管理台帐和专项管理台帐。综合管理台帐主要记录一个地区、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反映安全生产整体情况。专项管理台帐主要记录安全生产专项事件,比综合管理台帐更全面、细致、准确。第四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帐主要记载本行业(辖区)监管对象的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监管对象名称、行业属性、地点、法定代表人、安全机构和联系人、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情况、安全状况、证照情况等。第五条安全生产专项管理台帐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季度安全生产例会、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专项行动会议以及其它会议等。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主要是贯彻落实上XX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例会精神,对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安排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分析本行业或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以及总结上次专题会议落实情况;专项行动会议主要是部署打非治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交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