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加强司法所建设服务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探索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源泉和活力所在。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单位,是服务基层治理、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自2019年起,河南省司法厅实施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2019—2021年),取得显著成效,在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服务基层治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2022年4月,河南省司法厅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载体,在全省启动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2022—2024年),全力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一、河南省司法所建设成效显著河南省司法厅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从调查研究入手,厘清工作思路,强化顶层设计,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实施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2019—2021年),在硬件建设、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薄弱环节聚力攻坚。全省司法所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解决了过去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司法所作用发挥更加凸显,面貌焕然一新。“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被评为2021年度河南“十大法治事件”。一是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将司法所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高起点谋划。积极推动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等内容写入《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把加强司法所建设上升至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夯基垒台,加强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