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4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9号)、《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加大降成本工作力度,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和要素成本,进一步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增强企业获得感。二、主要措施(一)降低税费负担。1.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政策、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对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好发展前景、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依法依规实行税费缓收政策。(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2.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之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3.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4.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