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委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严格办理程序(一)签领要求。承办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需指定一名办理工作牵头责任领导和部门工作联络员开展建议、提案签领工作,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及时将每一件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并于2月28日前将办理工作牵头责任领导、部门工作联络员,具体件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清单报市政府督查室。(二)时间要求。交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到多个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在交办之日(2月13日)起三个月内(即5月13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并同步在金代通和金华数字政协系统上提交办理意见;会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落实,并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即3月13日前)将有关答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主办单位,并同步在金代通和金华数字政协系统上提交会办意见。主办和会办答复函需按照《答复函样式》要求抄送相应单位。(三)办理要求。凡建议、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以上(含7件)或政协提案7件以上(含7件)的单位要召开集体面商会,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办理工作总结分别送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