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整体性治理视域下XX“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在顶层设计、制度出台、系统重塑等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与此同时,对行政执法改革理念认识不到位、执法方式强制单一、执法监督不够到位、社会参与不够广泛等问题也时有暴露。因此,科学全面认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价值与功能,探究如何进一步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与社会治理相融合、如何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提升群众改革参与度和满意度等是浙江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课题。一、问题的提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特别是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然而改革过程中仍然出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理念、执法手段、执法队伍等方面。1.基层行政执法改革理念亟需转型升级。基层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与实践,大多停留在执法问题本身,主要围绕执法职责范围、执法机构设置、执法权责分配、执法内部管理、执法流程设计、执法监督问责、执法考核办法等展开,而没有将其置于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中去。但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揭示了基层社会治理面临新状况新困难,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必定对乡镇政府的综合协调和协同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作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化,如果继续仅就执法谈执法,或将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需要我们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理念,从解决新问题新挑战角度出发,寻求乡镇行政执法改革的突破。}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