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以制度改革释放新型文化业态的消费潜力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实施城乡消费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新型消费,融入国内大循环。省党代会同时提出,要做大做强文旅经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和消费模式。在当前新冠疫情持续和世界经济复苏放缓的背景下,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建设,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重要通道,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而释放新型文化业态的消费潜力对此具有重要意义。文化消费是当前扩大内需、提升消费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文化消费需求旺盛,增长速度快,市场潜力巨大,尤其是新型文化业态消费已经成为文化消费增长的新引擎。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比上年增长16.0%,两年平均增长8.9%。其中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动力强劲,新型文化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比上年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20.5%,高于文化企业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占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已达33.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新型文化业态是指在数字化时代的背景下,5G网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不断与文化领域相结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所呈现出的区别于传统的、常规的,具有创造性的新型企业形式、商业模式和产业组织形态。新型文化业态不是文化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简单结合,而是在新技术应用、产业跨界融合、消费市场需求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内容形式、交易方式、产业组织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