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参与和服务社会治理是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检察机关以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树立社会化、治理化思维,找准履职切入点,推动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一、立足检察办案,一体履职落实风险防控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过程中,南通市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与面上整治、事件处理与机制建设相结合,积极能动履职,拉长履职链条,打好维护安全稳定、促进治理提升的主动仗、整体仗。以上下联动提升矛盾化解效率。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通过不同层级检察院在履职中的接续接力,可以形成联动式效果。如在重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上,加大市级院层面的组织协调,指导基层院抓好涉法涉诉矛盾排查摸底。用足用好化解手段,由市院发起设立、两级院共同)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参与的“江海检爱”慈善基金一体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了伤残退役军人养老金争议案等一批案件,努力将矛盾吸附在市域,化解在基层,防范风险向社会面外溢。以横向统筹增强整体治理效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一个整体,通过内部的多主体协同,可以放大多种监督手段同频共振的效应。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食药环保护等专项治理方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