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一、严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创新方式方法。牢固树立“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切实落实第一责任,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每月至少分析一次社会管理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综治工作经费按要求足额保障。二、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每周一次排查,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矛盾纠纷调解卷宗数达4份以上。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健全完善“大调解”格局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市、全镇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案)件、“民转刑”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认真做好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信访上行,确保全镇进京非正常上访。做好“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防控、教育、转化工作。三、加快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扎实开展“三级治安巡逻”活动,村级治安巡逻队不少于10人,坚持开展季节性巡逻。参加每年由镇组织4次集中防控活动。加大对周边重点部位和领域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完善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