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主题,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蕴含马克思主义革命论的基本原理,体现辩证唯物主义的法哲学观,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浓厚的实践特征,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新境界。(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承继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的“法”主要具备社会性、阶级性、人民性三个特征。延展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就应当是唯物主义的法、社会主义的法、人民至上的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精髓融入法治中国建设的方方面面,将唯物主义、社会主义、人民至上的法理要义贯穿全局,并不断发展完善。法律的阶级性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重要要义之一,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也有所承继。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认为法律的产生与实施不可避免地与社会的阶级关系密切相关,法律旨在通过对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的调整和规范,实现公平正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继承了这一观点,并认识到法律应当反映和服务于社会主义阶级斗争方向,促进社会平等和发展稳定。法律的社会性也是两者联系的关键。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强调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规范和调节工具,法律的制定和运用需要紧密结合社会现实和需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同样注重法律的社会性。它关注在中国特定社会背景下的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为目标,从而满足人民对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的需求。法律的人民性也是马克思主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