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纪检监察“专责”方式优化推动党委“主责”落实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认识不断深化,但还没有达到履行主体责任从“不得不”到“不能不”再到“不由不”的状态。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担当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协助职责、监督职责。在工作实践中,简阳市纪委监委探索把握内容与形式、过程与结果、个性与共性等方面的有机统一,推动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以及“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好,怎样做才能更好”等问题。在增强“明责”的针对性中优化内容与形式。2020年底,我市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92个单位中,有35个单位存在清单雷同的问题,占比38.04%。对此,我们推动建立“市镇村”三级清单体系差异化、个性化,将主体责任清单延伸到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基层,并覆盖到全市291个村(社区)。在2021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82个单位中,有4个单位存在清单雷同问题,占比4.88%,同比下降33.16个百分点。在提高“究责”的精准性中优化内容与形式。问准“人”,防止“问上不问下”、向基层“甩锅”推责等。问准“事”,坚持以问责条例为主干,聚焦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点领域细化问责情形,防止问责泛化滥用。问准“度”,从证据链条、时间逻辑入手,规范问责程序。2021年,简阳市共追责问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13件19人,形成有力震慑。在丰富“谈责”的多样性中优化内容与形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cn/。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