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4月1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巡察三组向我委反馈巡察问题及意见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确立”的实际行动,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推动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委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落实福州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研究协调、督促检查、挂号销单、联络反馈、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落实。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我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专题会,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持续跟踪推进整改工作进展,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逐字逐句研究,细化形成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等,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三是扎实推进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新时代党的领导、保障区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始终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区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