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大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他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全省共同富裕水平要实现显著提升,要按照苏南引领、苏中崛起、苏北跨越的区域协调联动要求,结合各自的要素禀赋、经济结构、人口结构,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探索不同特色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为省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责。在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方面,应该更好地发挥作用,体现担当。促进稳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体现个人尊严价值,承载着家庭的希冀,一个家庭有人就业,全家就有了盼头。促进城乡居民稳定就业是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基本前提。人社部门要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紧把就业工作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以“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为牵引,推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即将颁布的《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为主线,做好配套政策的衔接,制定详细的解释口径,保障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加快实施《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规划》,以规划为龙头,不断提升就业的质量。通过科学制定稳就业、促就业、防止失业的相关政策,不断提升服务的可及性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提升就业服务的可及性。加强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