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南海断续线内相关权利的非违法性分析[摘要]菲律宾南海仲裁案的实质是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此并无管辖权。中国拥有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南海断续线内的相关权利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条约、习惯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上未被禁止。中国不存在必须界定南海断续线内相关权利的属性及证明其合法性的国际法义务。国际法主要是基于国家授权的平位法。若一国的权利在现行国际法中未作明确否定性规范,不应认定其权利具有违法性。无法律规范就无违法评价。站在国家实践的国际法发展视角,非群岛国群岛水域相关权利属于正在形成中的国际法。[关键词]南海断续线;非违法性;时际法;既得权一、问题的提出菲律宾在南海仲裁案中诉称:南海断续线内相关权利具有违法性,即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国际习惯法。同时在仲裁庭实体审查第一天的庭审笔录中,菲律宾方代理人弗洛林·希尔拜(FlorinHilbay)提出南海断续线内相关权利违法的观点。[1]随后出庭的伯纳德·奥克斯曼(BernardOxman)试图证明该论断。[2]仲裁庭鲁迪格·沃尔夫拉姆(RudigerWolfrum)在提问环节询问伯纳德·奥克斯曼在陈述意见时谈到南海断续线既违背了《公约》,而且被《公约》明文禁止,以及支撑这种论点的依据。[3]鲁迪格·沃尔夫拉姆进一步提问关于《公约》是否明确规定排除其他海权,同时指出伯纳德·奥克斯曼所援引的《公约》第309条和第310条论证其观点存在问题,他认为除了第311条在《公约》中找不到其他条款证明该问题,而关键是第311条并不针对南海断续线内相关权利这种早于《公约》业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