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法治进程中党员干部权力伦理迷失透视[摘要]党员干部的权力伦理建设,是社会精神风貌和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然而,在社会转型期,少数党政官员权力伦理的宗旨意识迷失、责任向度迷失、自律意识迷失。后现代主义流行、消费主义盛行、行政问责制度缺失是造成少数党员干部权力伦理迷失的主要原因。矫治党员干部权力伦理迷失,必须加强党性教育,培育和强化党政干部的公共节操;重构社会价值,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范党政官员的权力行为,建立有效的党政官员权力运行监管机制;理顺分配关系,创建分配正义。[关键词]党员干部;“雷人之语”;法治;权力伦理权力伦理是“权力在其运行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客观法则和应然要求。权力伦理的主要功能在于制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约权力和规范权力,从而使得权力能够真正地为公民服务而不是妨害、侵害和伤害公民”[1](P11-15)。党政官员作为政府权力的行使者和权威的构建者,其言论不仅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是透视行政状况和党员干部权力伦理的窗口。近年来,“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警察不打人,要警察干啥?”等党政官员的“雷人之语”,频现于大众之前。党政官员的“雷人之语”是指具有引发社会关系紧张或冲突等社会危机事件的行政话语。这些“雷人之语”违背了党政官员“人民公仆”的角色规范,既伤害了公众的情感,又严重污染了行政生态环境,显示出少数党员干部权力伦理迷失。一、法治进程中党员干部权力伦理迷失的表现(一)权力伦理的宗旨意识迷失肇始于西方启蒙思想家的“人民主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