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2013—0003合同编号:湖北省二手车买卖合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合同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直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摩托车。三、本合同签定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检验车辆的状况。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五、本合同“补充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六、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卖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手机:;买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二手车基本情况1.车主名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称:;车牌号码:;厂牌型号:。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第二条二手车交易约定事项1.二手车交易价款:(人民币)元;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