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同各位一块来学习、交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我们今天第一讲的内容是经由阳光政府,走向法治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天我们确立这个题目,对它所遇到的机遇和挑战,对我们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法制的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今天这一讲,我想从几个方面来和大家一块交流。我们考虑四个方面,第一个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理念和它的法制基础。第二个方面,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创新要点和一些争议性的问题。第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实行初期,我们应该抓紧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从四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大家知道,2008年5月1号我们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开始施行。这样一个重要的行政法规,它在我们国家行政公开法律制度建设当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的出台的背景究竟是什么?它究竟确定了什么样的法制原则和基本的制度,有哪些创新点需要我们加以关注,才有利于我们在工作当中,再很好地实施。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关注的。我们利用今天这一讲的机会,对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代表的我国行政公开法律制度的一些发展,和在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来加以探讨。首先介绍一下《公开条例》的基本理念和法制基础。我们在讨论有关的理论问题之前,先来看一看几个典型案例。000308通过这些典型的,而且很多是近期发生的案例,我们来观察、分析、思考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关系的一些基本理念,基本制度问题。第一个,我们大家都听说的,包头的空难事故。在若干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