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以增值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学习纲要》)出版发行。通过深入学习《学习纲要》,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基于历史、立足当下、面向全球、着眼未来,系统阐释了人与自然、保护与发展、环境与民生、国内与国际等关系,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博大精深的科学体系,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阐释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东方哲学智慧,揭示了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推动全球生态文明转型发展的基本原理和根本要义。顺应自然是和谐的前提和保障,增值自然是发展的动能和源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显然不是也不可能是强势的人类主宰自然,而是谋求构建共生、共享、共荣、多赢的地球生命共同体,迈向可持续的人类未来。1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人是自然的一份子,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一员,是智能生命体,具有理性研判和行为能力,因而人与自然的关系,显然更为复杂多样,不仅影响其他生命有机体,也影响地球生命共同体共享的无机环境,最后也影响人类自身的生存繁衍和发展。这里的自然,既包括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其他成员,也涵盖所有生物共同依赖的大气、水、岩石矿物等各种自然要素。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也就是人的生存发展依赖土地万物,而土地万物又依赖阳光雨露星辰风力等上天之力,上天之力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即道。如何守自然之道?司马光观察分析认为:“地力之生物有大数,人力之成物有大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