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内卷化”及其矫正[摘要]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存在“内卷化”现象,“内卷化”主要表现为社会组织的官僚化和行政化、契约合同过程的指令化以及公共服务的形式化和选择性。造成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内卷化”的影响因素,包括控制导向的社会治理体制、外生性所造成的资源依赖和由此导致的嵌入性控制、志愿失灵造成的专业主义缺失等。矫正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内卷化”的路径应包括建立服务导向的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完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三维”制度体系等。[关键词]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内卷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将政府‘不能做‘不便做和‘做不好的公共服务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不但有助于政府转变职能,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同时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更加广阔的空间”[1]。在实践中,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改革探索推进得较为迅速,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和规定陆续出台,各地政府也纷纷投入巨额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以北京市为例,2010年北京市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投入资金总计达4773万元,2011年总计达7208.37万元,2012年西城区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达到2000万元,2013年北京市则计划投入8000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2]。但与此同时,这项改革也饱受质疑和批评。“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公共服务基本都由政府提供,因此,从既有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转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模式,无论从政府角度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