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一届无为市委第三轮巡察派出8个巡察组,于3月3日至5月31日,对鹤毛镇、红庙镇、十里墩镇、赫店镇、刘渡镇、山镇、陡沟镇、市市监局、市人大♘机关、市人社局、市委史志室(档案馆)、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政协机关、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红十字会、市财政局、濡须集团(城投公司、乡投公司、水投公司)等2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延伸巡察上述7个镇共72个村(社区)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二级机构(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其他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以及不在巡察范围内的问题,按规定不予受理。二、巡察内容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一)第一巡察组(常规巡察市市监局、市人大机关、鹤毛镇,延伸巡察鹤毛镇8个村<社区>党组织):1.信访接待地点:鹤毛镇:鹤毛镇司法所二楼(注:巡察组驻鹤毛镇期间信访接待地点不变,驻点转移后可电话约访);市市监局、市人大机关:电话约定。2.邮政信箱地址:无城镇金塔西路290号无为市委巡察办(市融媒体中心三楼)转市委第一巡察组。3.意见信箱:鹤毛镇:鹤毛镇政府大门口,鹤毛社区、桥头村、汉桥村、万年台村、岳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