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层社会组织化是重要的社区治理创新已经成为了学界共识,但因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发展目标和行动机制不同,组织间冲突和矛盾风险加大,急需社区联合体的协调与整合。作为社区联合体的组织载体,居委会需要功能转型与角色再造,即它应在政府部门的资源介入下,在专业团体的积极推动下,成为社区公益服务供给与需求的中间载体、社区公益组织的培育者、社区协商参与和社区资源的分配者。唯此,行政与自治的紧张关系才能得以调解,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之间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关键词]社区;联合体;社区联合体;社会培育;政府介入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社区已经成为城市基层社会发育与治理的基本单元,愈加受到重视。如果说单位社会格局下,社区的存在是为了补充单位管辖之不足的话,那么,随着人们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身份的转变,社区担负起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重任。直至社区人身份转变完成之时,社区重心也将由被动单一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这将是增强社会自身调节、实现现代生活共同体的关键。然而,随着治理主体的纷纷进场,多元合作共治的局面却并未形成,甚至出现了随着社区居民组织数量增多,组织间冲突有日益扩大化的趋势,而在冲突调停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原有的权威和管理权持续萎缩,要么功能失效,要么角色错位。但另一方面,因居民社团法人地位的缺失、治理结构的不完整以及自组织能力偏弱等问题的存在,其在社区的自治权几乎没有得到扩张。在众多力量的张力下,社区结构被撕裂得支离破碎,“正呈现去精英化、个体化的场景,社区居民只能根据不同需求和不同社会组织对接,或者与各组织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