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及其对策[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明确要求,这是我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时期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承与发展,必将在更大程度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我国农村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要性;对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十八大提出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任务作了进一步的部署,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任务要求。对于这项政策,相信有很多人会产生如下的疑问:什么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它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间是什么关系,我党为什么要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任务要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我国农村有什么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本文拟对以上问题作一阐述。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与以一家一户的家庭为单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原有农业经营体系相对应的一种新农业经营体系,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继承与发展。具体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现阶段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现实必要性。(一)原有农业经营方式已无法适应当今农村的新变化。以包产到户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