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研究——基于乌海市海南区法院巴音陶亥镇人民法庭的实践探索中文摘要:乡村振兴,维护稳定、保障和谐是前提,基于此及时推进诉源治理、开展乡村综合治理是应有之义,人民法庭作为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工作站,必须大力投入、延伸服务,通过增加乡村地区司法资源供给,强化一站式诉服中心建设,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围绕矛盾纠纷特点因地制宜建立特色诉源治理模式,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打造“线上+线下”法律服务链,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三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引导搭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N”一站式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核心价值观进行农村法治文化宣传教育,融入农耕文化、乡规民约,促进农民群众诚信友善、和谐共处、自治高效、行为自觉,优化乡村建设法治环境。关键词:乡村振兴;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无讼乡村诉源治理背景意义:党的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明确决策部署。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保障。“十四五”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新发展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