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风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风险管理办法》是海关总署为规范海关风险管理工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制定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4年7月30日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涵盖了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的禁限管制、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税收安全、侵犯知识产权风险以及其他进出境安全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海关按照《办法》开展风险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置。此次《办法》的发布,对进出口企业有效做好进出口活动的内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办法》主要内容一、行政相对人的责任。《办法》中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有关责任,汇总如下,应当配合海关、遵照执行:1.海关收集风险信息,可以依法查阅、复制或者要求有关单位、个人提供与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人员、货物、物品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2.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其经营、代理或者所有的进出境交通运输工具、运输设备、货物、物品存在进出境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海关报告相关风险信息,并采取适当措施主动控制、降低或者消除风险。进出境人员发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