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论述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一系列新举措。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青海代表团审议时都谈到乡村振兴问题。3月5日,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内蒙古地广人稀,农牧民生活居住比较分散,生态环境脆弱,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难度大、挑战多,要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品牌化,并同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增加农牧民收入。”3月7日,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我国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了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让我们一起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一些重要论述,努力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胜非其难也,持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