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法治文化的深层结构与基本判定[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法治文化开始大范围地进入法学界的视野。文化有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分,分别指向文化的思想观念内核以及相配套的制度、行为、组织、物质等。相应地,法治文化也有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之别,其中,法治文化的深层结构指向了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全民守法的法治观念、保护权利的文化取向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构成法治文化的核心要义。[关键词]法治文化;深层结构;法律至上;权利;公平正义“法治文化”本不是一个热门的法学话语。长期以来,“法律文化”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焦点①。“法治文化”开始大范围地进入法学界的视野,是在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后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由此,“法治文化”开始前所未有地被学术界普遍性地关注和研讨③。“什么是法治文化”,这是法治文化研究的前提;而“法治文化”的界定又与如何认识“文化”有关。文化本身就是多语义的,有学者甚至总结出一两百种含义[1](P12)。一般认为,文化也可以被概括为“三种文化观”:文化既可以在广义上被认为是自然界外的人造物,即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又可以在中义上被认为是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即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文化还可以在狭义上被认为仅是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