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泓清泉映初心——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加泉“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就必须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这是他的座右铭。“为老百姓办实实在在、接地气的事儿,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口碑。”——这是他坚守的信条。从检30年,黑龙江省漠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加泉先后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黑龙江省“民事行政检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履职担当,战斗在祖国最北的检察阵地,在平凡中坚守,在坚守中奉献。北纬53度线上坚守30年漠河地处北纬53度线上,素有“高寒禁区”之称。自1992年调入检察系统,张加泉从检30余年,先后从事反贪、公诉、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始终兢兢业业。2013年末,在漠河市检察院人员短缺的情况下,张加泉主动请缨兼职负责新成立的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为尽快熟悉案管业务,推进案管工作规范化运行,他奔波往返于黑龙江省检察院和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参加业务培训。回到漠河市检察院后,他为全院各科室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员进行授课。在他的带领下,漠河市检察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实现了零失误。2014年1月,张加泉接到协助该院反贪局查办任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的任务后,立即与办案人员沟通情况,梳理信息。在确立了侦查方向后,他和同事们连夜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讯问。面对如山铁证,任某最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全力以赴护公益漠河市检察院是一个仅有19人的边境基层检察院,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张加泉开始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线索发现、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