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赋能数字乡村建设文/丁煌刘裕——摘自《光明日报》(2021年11月18日第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近年来,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在我国实现脱贫攻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中也涌现了大量成功案例。建设数字乡村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效。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的根本在于产业兴旺。浙江和贵州等地的实践证明,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产业发展相结合,极大促进了科学种养和农业精细化生产,实现了农业生产模式创新和现代化转型;帮助打通市场流通梗阻,解决了农产品销售中供需信息不对称的困境,对提升农产品议价能力,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疏通农业供需动脉具有重大意义。未来,数字乡村建设还将推动完善农业产业规划决策、农业金融管理服务、农产品质量溯源以及农业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创新重构农业产业链模式,维护农业发展生态,助推农业高效、安全、节约、绿色发展。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变革。运用数字技术建设开放、共享、联动的信息化治理平台,创新社会治理参与机制,整合农村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农村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会事务,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动农村社会治理的社会化。运用数字技术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信息透明公开,畅通政民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