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文稿】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逻辑理路[摘要]中国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首先厘清理国家现代化的逻辑理路。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视角来看,提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逻辑必然是为了回应传统公共管理范式与时代的不适、促使国家职能回归的必然要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与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要始终坚持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必须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到当代中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是治理主体共识的缺失、既得利益集团的危害、精英的共谋,应对困境的基本路径是要重构政府、社会、公民的关系。[关键词]国家治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有学者将“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到了“第五个现代化”的高度,认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将使中国走出人治阴影,使治理国家变得文明规范。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初显多元共治的理论雏形。这一转变意味着国家治理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政府不再是治理的唯一主体,同时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参与者。由此,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首先解决主体多元的问题,让各种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整合力量,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这种现代化的实质就是“使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