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用工匠精神立管用之法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达新(2023年10月)铜仁市自2015年10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立良法为己任,探索立法新思路,创新立法新机制,大力发扬工匠精神,开展精细化立法。已先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和《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两部法规,有力推动法治铜仁建设。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我们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牢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围绕大局编规划。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把立法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编制了《铜仁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并报请市委审定同意。在五年立法规划中,我们紧扣立法权限,收集到了53件立法项目,按照“急用先立”的原则进行比对筛选,通过反复调研、座谈、论证,将党委最关注、群众最关心、发展最急需的项目纳入立法规划,确定铜仁市梵净山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8个项目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特别是针对梵净山保护,我们提前谋划,顺势而为,在梵净山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仅两个月时间,就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为守住世界级宝贵资源提供了法治保障。重大问题先请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加强立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并认真执行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在《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和《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