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客观、公正评价从事执行实施工作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考核的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单独考核的意见(试行)》、《关于执行实施人员绩效考核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考核机构成立执行干警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评对被考核的执行干警的工作业绩作出总体评价。考核领导小组由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执行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干警组成。二、考核对象、范围和方法(一)考核对象为全体执行干警,按照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的不同岗位职责予以区别考核。编入法警大队派驻执行局从事执行实施工作的司法警察,参照审判辅助人员的指标考核;(二)考核范围包括共性指标(综合管理考核项目)和个性指标(业务考核项目)两大部分及附加分项目,并参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设定重点考核指标;(三)考核工作应尊重工作实际,坚持客观评价、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合理设置考核权重比例;(四)考核实行每周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五)考核得分等于或高于90分的,为本周执行工作绩效考核合格,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六)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向执行干警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