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五条党组织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员要服从组织决定落实工作任务。第六条全体党员都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领导干部为普通党员做表率。第三章主要内容第七条三会一课。三会一课分别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上党课。(一)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支部副书记(其他委员)主持。主要内容有: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3.选举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党支部委员。4.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村、社区“两委”拟开展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5.会议对各种需要表决的事项,要组织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