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双诺双述双评实施方案为深化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按照济创先发[20XX]8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局机关全体党员中实行以党员向局党支部和党员群众承诺、述诺、对践诺情况由局党支部考评和党员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双诺双述、双评”制度(以下简称“三双”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实行“三双”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和谐稳定大局,立足党员岗位实际和职业特点,通过细化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的具体要求,基层党组织设岗、党员认岗、公开承诺并加强考核评比,把党员争做“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具体化,体现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中,搭建起党员发挥先锋带头作用的平台,推动“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深入开展。二、工作目标实行“三双”制度,目的是教育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拼搏奉献,进一步强化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发挥先进性作用,树立“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岗位一份奉献”的党员形象,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公认度和公信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争创一流业绩,进一步提高局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发展。三、方法步骤(一)实施办法实行“三双”制度,主要分六个环节进行。1、党支部设岗。区司法局局党支部围绕党员“五带头”要求,以争做“服务先锋”为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效能提速先锋岗、遵纪守法先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