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铺镇“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我们党的一贯传统,是新时代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为加强农村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上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党组织活动制度,特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活动时间安排村级和部门党组织每月确定一个固定活动日,组织党员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10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的,应另寻时间补上。二、活动内容及形式党支部根据党日活动的具体内容确定活动形式,每一次活动要有鲜明主题。既可在活动阵地进行活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外出活动,形式要多样,计划安排的活动形式有:(一)组织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就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以及党内制度规定等进行学习。同时,还要结合实际,重点就中央、省、市、县、镇重大会议或决策精神进行学习。1、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2、开展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自觉遵守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党纪党规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二)开展文体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组织开展一些具有特殊意义,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可采取专题讲座、领导辅导专题讨论、上党课、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外出参观学习、文体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