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汇编10篇【篇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着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持续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基层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健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体系,完善基层中医药工作服务网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扎实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确保顺利通过评审验收。二、工作任务(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县、乡镇、村(社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县财政逐年提高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建设,中医药事业费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成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县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分别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县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