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石佛寺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石佛寺水库管理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二条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第二章支部党员大会第三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第四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第五条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等。第六条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时间、内容、议程、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第七条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