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党政办通字〔2021〕60号关于印发《犁倭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各站(办、所、中心),各村(居),各企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犁倭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已经镇党委、政府讨论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犁倭镇党政办公室2021年10月29日犁倭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序号姓名职务职责1.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责任。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一并研究部署。3.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每季度至少1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年至少2次在党委会上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一廖斌党委书记4.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群死群伤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必须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5.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6.每年至少2次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7.加强安监部门班子、队伍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1.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担任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2.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