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XX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充分发挥“徽采云”平台作用,对标省内外标杆城市,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积极营造法制化、规范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稳固全省标杆水平,各项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先进水平。二、改革提升举措(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规范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工程项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2.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公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相关单位)3.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