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区♘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131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22〕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和区委“12345”发展计划目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高明打造“湾区枢纽新门户、临空经济新中心、田城市新样本”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迈上新台阶,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效益明显增强,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品牌竞争力大幅提高。全区有效发明专利量超2600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件;拥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超5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346家;三年累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备案金额达5亿元;地理标志产值每年递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