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为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这些年来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实际应用,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制作水平和质量,有力推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