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二十大前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印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333号)要求,结合近期重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督导检查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10月30日二、督导检查方式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国家矿山安监局四川局监察执法一处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产煤县(区)和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开展督导检查,并分别延伸检查至少1个产煤乡(镇)和1处煤矿(人员名单附后);各产煤县(区)负责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华荣能源攀枝花中心要参照督导检查的工作安排,以防风险、保安全为核心对所属煤矿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县(区)在检查时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时至少安排2名专家参与。三、督查重点(一)地方政府层面。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情况;推进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生产“二十条”、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四十二条”、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三十四条”硬措施落实情况。2.召开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推动产业安全高效发展情况;整改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意见,并及时反馈整改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