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穗工商联〔2014〕71号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推行《广心语…—文创素材库:https://www.xinyuwenchuang.cn/。公众号:笔杆子星域。整@理汇总。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各区、县级市工商、经贸、公安、国税部门,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二手车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努力营造二手车交易的良好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号),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的通文件知》(工商市字〔2009〕110号)和《关于印发〈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55号)的有关精神,市工商局、经贸委、公安局和国税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4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各类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以及二手车交易双方在二手车交易时推广使用《广州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二、各级工商、经贸、公安、税务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责出发,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宣传、推广、监督和检查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二手车经营主体、交易行为要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二手车交易秩序。经贸部门要将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监管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