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全国、X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和全国、X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市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X集团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X有限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X有限公司X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结合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X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的X综合服务商提供坚强保证。第三条X公司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党的建设,公司X部履行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实践职能,X部负责公司中层领导队伍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第四条X公司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本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士负责、守土尽责;党群工作部牵头抓总,负责党建责任制落实。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X公司党支部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主体责任,将党的建设与公司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公司全面从严治党...